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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灯市与灯具
作者:汪圣铎 陈朝阳 来源:《文史知识》2004年第12期 时间:2024-04-08

  宋代的灯市是与上元节日联系在一起的,以灯庆上元的风俗可谓盛极一时。买灯、观灯有“灯市”,此前,唐人笔记虽然记载过,但是“灯市”的得名并进一步扩大影响还是从北宋起始。宋太祖赵匡胤削平群雄后,为了夸耀自己的功绩,歌颂太平,宣布:“今朝廷无事,区宇乂安,方当年谷之丰登,宜纵士民之行乐,其令开封府更放十七、十八两夜观灯,后遂为例。”(《燕翼贻谋录》卷30)统治者的支持态度更加激发了普通民众对灯的喜爱之情。“吴台今古繁华地,偏爱元宵灯影戏”(范成大《石湖集》卷30)。其他城市如福州,在灯市到来之际,官府及城中各大名刹皆挂各种彩灯,列置盆燎,同时“为纸偶人,作缘竿履索、飞龙戏狮之像,纵士民观赏”(《淳熙三山志》卷40)。“街头如昼火山红”是诗人方孝能对那一场面的胜叹。

  “灯市”是灯之极品、灯品盛会的代名词。在这“山灯凡数千百种,极具新巧,怪怪奇奇,无所不有”的灯的海洋中,诉说着宋代城市的繁荣与富庶。北宋汴梁、南宋临安天子脚下的灯市在宋时境内应该是最蔚为壮观的,它荟萃了全国各地极品灯具。当夜幕降临之际,可谓是美轮美奂。“灯市”张灯,其代表作为“扎鳌山”灯。其造型通常为一只或数只巨鳌背负山峦,山上荟萃各种树木,点缀以各种传说人物的雕塑和画像。鳌山上面布置各种灯彩、燃灯数万盏,“旧梦仙山驾海鳌,飞梅如剪柳如缫。千门疑是繁星落,九陌不知明月高”(《霁山集》卷2)。鳌山上万灯争艳,无所不有,闪烁变幻的灯海中心,由五色玉栅组成的“皇帝万岁”四个大字,更是奇光竞射,夺人眼目。封建皇帝在灯市之际,为了表示与民同乐,也常常照例坐一顶敞轿,有几个亲信太监抬着前去赏灯,同时搞一些金杯赐酒的活动。

  在这个月满冰轮、灯烧陆海到来之际,辛劳一年的农民也会忙里偷闲,扔下锄头,到城中去看一看这灯的世界,光的海洋:“不待三五迎东风,儿郎种麦荷锄倦,偷闲也向城中看……农家亦幸荒年少,始觉城中灯市好。”(范成大《石湖集》卷30《灯市行》)灯市张灯,为便于城外百姓观看,官府弛门禁,“远乡下邑来游者,通夕不绝”(《淳熙三山志》卷40)。传说,宋代有一对夫妻在上元灯市观灯之际走散,恰逢宋徽宗赐酒,妻子急于寻找夫君,竟随手端起了皇帝的御用酒杯并吟诗一首:“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舞,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酒杯作证明。”风流皇帝听后,还高兴地把金杯赏给了这个妇女,留下了一段灯市佳话。

  随着宋代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夜生活的丰富多彩,宋代的灯市文化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势头。灯市上的艺术活动大大增加,各色艺人云集,绝技纷呈,“击丸蹴踘,踏索上竿,赵野人倒吃冷淘,张九哥吞铁剑,李外宁药法傀儡,小健儿吐五色水……”(《东京梦华录》卷6《元宵》)。由于火药在宋代的发明和应用,灯市中焰火的燃放将欢乐的气氛推向高峰。只见“烟火百余架”冲天而起,隆隆升空,“于是乐声四起,烛影纵横”(《武林旧事》卷2)。与灯文化紧密相连的是始于南宋时的灯谜。当时的人们把含有讥讽意味的诗词、人物、藏头语以及北宋都城的一些诨语写画在绢灯上,挑逗行人。这些隐语生动活泼,饶有风趣,或使人捧腹大笑,或意味深长、发人深思。

  在这欢乐祥和的气氛中,京尹乘着小轿子,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舞队的前呼后拥下,巡视全城主干道。当京尹巡视完毕之后,就在被灯光照耀得像白昼一样的繁闹之地,开始判案。其实被判的那些人并非是在灯市上犯罪,而是“三狱罪囚”,这种名堂叫“装灯”。官方举办以赏灯为目的的灯市既有朝野同欢也有加重人民负担的一面。在灯市即将到来之际,还得受贪官污吏的苛取暴敛,赵汝劼守汀州横征暴敛,致使“本州两狱禁系欠负之人饥饿而死者,前后盖以百数”,但却将“钱物恣为浪费,今岁上元买琉璃灯至数千盏所费万于缗”(《历代名臣奏议》卷183)。元丰中,刘瑾守福州之时,为了哄抬灯市的盛大场面,令所有居民必须燃灯七盏,有陈烈者,做丈余大灯,上面大书道:“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尤恨笙歌无妙曲。”(《淳熙三山志》卷40)鞭挞政府为了举办灯会却不关心下层民众疾苦的行径。

  在“东风夜放花千树”的灯市中,绚丽多彩,形态各异的灯具是灯市中真正的内涵。据宋人记载的灯具造型就不胜枚举,有的硕大无比,有的小巧玲珑;有人物山水,有花果禽鱼,可谓是“世间形象尽成灯,烘火旋纱巧思生”(《姜夔白石道人诗集》卷下)。做成人物肖像的灯具有老子、美人、钟馗捉鬼、月明度妓、刘海戏蟾等;花草类的则有栀子、葡萄、杨梅、柿子、橘子之类;动物类的则有鹿、虾、马等等。其他的还有车舆灯、屏风灯、佛塔灯、龙船灯、凤辇灯、石灯、琉璃灯、缀珠灯、羊皮灯、罗帛灯等。最具巧思的也是宋代才开始有的“走马灯”,灯壁用双层暗花,蜡烛燃烧后引起空气对流,灯的内壁便能自动转动,使其灯上的人物故事,走马灯似的循环往复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在宋代灯市中,以机械带动的大型灯具组合大量涌现。在京师,人们用辘轳把水引到灯山最高处,用大木柜贮放“逐时放下,如瀑布状”(《东京梦华录》)。宫中做的玻璃灯山,高五丈,山上人物全部用机关控制,把灯山放置在大彩楼内,使画面栩栩如生,置身其中,仿佛身临其境。

  另外,在宋代灯市中,更将模型景观的制作工艺推向一个新的高峰。赵忠惠守吴之时,曾组织制作出“春雨堂”的灯组五大间,“左为汴京御楼,右为武林灯市,歌舞杂艺,织悉曲尽,凡用千工”(《武林旧事》卷2),气势磅礴,瑰丽多姿,把开封、临安两京的主要景观呈现给游览观赏的游人。在灯品灯组的设计中,把灯放在护城河上组成“灯桥”;在闹市区街上空悬挂彩索及彩灯组成“灯桥”;竖数十丈的“灯竿”,用彩帛绾起来,把纸糊的人物,挂在竿上,随风飘动,宛若飞仙;又用草把扎缚成巨龙,在草上密置灯烛数万盏,远远望去,像两条龙在飞舞。这些巧妙构思和设想至今仍然被借鉴。

  对于灯品的制作工艺和选材,宋代劳动人民善于把科学技术与工艺美术结合在一起,古代花灯多用油灯、蜡烛为燃料,集色、动、声为一体,结构精巧,造型逼真,多姿多彩,精妙绝伦。除了传统以竹、木、藤、麦秆为灯架,以纸绢或其他布料裱糊而成外,心灵手巧的制灯人往往将兽角、鱼脑骨、犀珀、玳瑁、五色珠、翎毛、琉璃、皮革、丝绸、五色腊纸等作为装饰品运用到制灯过程中。

  在多如繁星的灯品中,“苏福为冠,新安晚出,精妙绝伦”(《武林旧事》卷2)。苏州、福州两地人民尤善制灯,以其精巧新奇闻名于当时,形成了精巧秀丽的艺术特色。苏灯的质料有无骨灯、珠子灯、罗帛灯之分;灯的形制,有桌灯、座灯、提灯之别;灯的制作工艺,更是纸扎、裱糊、剪纸、刻印、绘画等多种工艺的巧妙结合。在形形色色的灯品中,“上元彩灯巧丽它郡莫及,有万眼罗及琉璃球者尤妙天下”(《吴郡志》卷2)。最为珍贵的则是被当时人称为“万眼罗”的彩灯,这种灯“以碎罗红白相间砌成,功夫妙天下,多至万眼”(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非谐体三十二韵》)。这种花灯的制作是极其繁难的,所谓“叠玉千丝似鬼工,剪罗万眼人力穷”(《石湖集》卷30《灯市行》),没有多年的制灯经验和技巧,想要完成其制作是难以想像的。

  琉璃这种用铝和钠的硅酸化合物烧制成的釉料更是被宋人娴熟地运用于制灯工艺中。灯匠们巧夺天工,做成的琉璃灯极其精致好看,“细细琉璃万缕中,织得禽鱼及花草。锦娘眷眷縤酿羞,煌芒五色耀受球”(《江湖后集》卷20)。有的用琉璃壶瓶贮水养鱼,在灯的照映下,大有“远看玉兔光中魄,近得騼龙颌下珠”之意境(陈起《江湖小集》卷39)。用五色琉璃制作的灯品中,其上品仍是属于苏灯系列的“无骨灯”,这种灯用绢囊贮粟为胎,进行烧制,然后把粟倒掉,就成了一个浑然一体的玻璃球。此灯没有圈骨,其圈片浑然一体,“圈片大者,径三四尺皆用五色琉璃所成山水、人物、花竹、翎毛”(《西湖游览志余》卷3)。苏灯中的另一绝品为琉璃球灯,此灯的每一空隙均能映成一种花色,也是很绝妙的。难怪时人范成大赞叹道:“镂冰影里百千光,剪彩球中一万窗。不是齐人夸管晏,吴中风物竞难双。”(《石湖诗集》卷23)琉璃灯品除了在灯市中大放异彩外,许多“好事之家多设五色琉璃泡灯,更自雅洁,靓妆笑语望之如神仙”(《武林旧事》卷2)。

  与苏州灯品相提并论的是福州花灯。福州的灯艺始于汉代,至宋代时已被列为京都灯市的上品。福州进献的灯具“纯用白玉,晃耀夺目,如清冰玉壶,爽澈心目”(《武林旧事》卷2)。福州本土的灯市独具特色,盛行于宋代的灯球、百花灯、莲花灯等,形态别致,色泽鲜艳,特别是百花灯,直径有丈余,“簇百花其上,燃蜡烛十余炬,对结彩楼,争靡斗焰”(《淳熙三山志》卷40)。而大型的龙灯、鸡灯、鳌山、宫灯等集剪贴、书画、雕刻于一身,文化艺术品位越来越高,由静而动,惟妙惟肖,绘有山水人物、历史故事、飞禽走兽、奇花异草、亭台楼阁等各种景致,给人们以美的享受。

  北宋的灯市较前代有了很大的发展,这并不是偶然,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宋代开始有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城市商品经济在这一时期尤为繁荣,“坊市制”遭到彻底的破坏,市场与官署、居民混而为一。商品交易更是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在宋代之前商品交易保持着日中而市、日落而散的办法,这样利用自然光就可以完成交易活动。但是到了宋代情况则大不一样。官府对商品交易的时间、夜间娱乐的时间没有了限制,因此城市中的夜生活相当丰富多彩,夜间的商业活动也相当频繁。《东京梦华录》记载了当时夜市的繁华景象。这些商业活动的进行不借助于灯火是无法想像的。因而对灯就有了很大的需求,也就无形中促进灯具的创新,扩大了灯的使用范围。只有灯的观赏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才能赋予它最强大的生命力。

  灯市中灯的交易是相当频繁的,“先是腊后春前,寿安坊而下至众安桥,出售各色花灯……”供人选购。一些茶馆也兼营卖灯的业务。对灯市中价格贵的灯品,有钱的人则凑钱聚饮,同时搞一些博彩活动,胜彩者得灯。王公富室买灯更是“好灯须买不论钱,别有琉璃价百千”(《姜夔白石道人诗集》卷下)。这一需求促使灯匠们对技术要求更加精益求精,以谋取更大的利润。因为一家的生计就看他们制作的灯具能否在有时限的灯市中卖个好价钱。

  由于灯市是在每一年中特定时期举行,而且其中精品荟萃、花样迭出,因此也就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前去观看,如王明清《投辖录》载:“拱州贾氏子,正议大夫昌衡之孙……常与其友相约如京师观灯,寓于州西贤寺教院。”像这样每年到京师观灯的游客并不在少数。由于人群的集中,同时也相应地带动了城市中的餐饮、娱乐等消费性的服务行业。聪明的商人更是利用“灯市”这一桥梁,从各地向城市中涌来,销售琳琅满目的商品。最初为赏灯而设的灯市,而后逐渐形成以售灯为契机,同时出售各种商品的定期市场。“傍十数郡及海外商贾皆集,玉帛、珠犀、珍药、组縤、髹藤之器山集云委,炫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嘉泰会稽志》卷7)。另外在成都也有以同样方式演绎出来的市场。一年中每月的市场均各有特色,“正月灯市,二月花市……十二月桃符市”(赵抃《成都古今记》),真正是“灯市搭台,商品唱戏”。这加快了商品的流通速度,为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注入了一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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