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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运动,“其原因在人之外”——刘大年史学思想举要
作者:黄仁国 来源:《历史评论》2023年第4期 时间:2024-01-09

  刘大年(1915—1999),湖南华容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新中国历史学奠基人之一。1953年8月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成立中国历史问题研究委员会以领导中国历史问题的研究工作的通知,郭沫若、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侯外庐等11位历史学家被指定为委员会委员,刘大年位列其中。刘大年毕生致力于中国近代史研究,尤其注重近代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问题。他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进行史学理论创新和具体的历史研究,特别强调分析与综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他对历史研究的对象、历史前进的动力、历史的创造者等重大基础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

  历史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及其运动变迁

  作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刘大年研究历史的一大特点就是时刻带着深刻的理论自觉。他在研究具体的历史问题时,总是从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展开思考,所以他对具体历史问题的研究,都成为理论思考的磨刀石,在一次次的切磋琢磨中碰撞出思想火花,进而点亮理论的烛火。比如,关于历史研究的对象问题,他指出,历史著作“学术水平的高低、科学成分的多寡,一般地和撰述者选定的对象及其相关的解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确定研究对象,是展开研究的重要步骤,如何确定研究对象,取决于研究者自身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换言之,研究者对“研究什么”的回答,本就包含着他对“为什么研究”和“怎么研究”的思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结论的生成及其学术价值。

图为1955年刘大年(左一)在参加民主德国召开的国际东方学会议期间,与颜复礼(左二)、季羡林(左三)、傅吾康(右二)等学者留念合影 本文作者/供图

  刘大年反对“历史不存在一定的客观对象”的极端观点和“凡属过去的一切全部都是历史研究的对象”的空泛主张,并对“历史上某些事物、领域或某种状况是历史研究的对象”等观点进行了辩证分析。首先,他明确指出,克罗齐所谓“所有历史只是‘历史家心灵中回荡’的产物”,贝克尔等相对主义者所谓“历史事实是以形象的形式存在于某某人的意识里”,以及“当代”主义或现代主义者所谓“现代性或当代性‘是一切历史的特征’”,这些观点都是完全从主观立场观察历史事物,实际上是主张“客观实在的研究对象并不存在”。其次,他指出,“主张凡过去的一切都是对象的研究者”是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有关言论的误读。他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相关论述,指出历史研究的界限一定要“一目了然”,其中也蕴含着对鲁滨孙把历史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人类既往的全部活动的批评。最后,他对萨特的“历史人学”等“人事”对象说,伯伦汉、赛诺波和梁启超的“社会”对象说,列维-斯特劳斯、阿尔都塞以及年鉴学派的“结构”对象说,斯宾格勒、汤因比的“文化”对象说,贝尔和年鉴学派的“综合史观”以及马迪厄的“分散史”说,沙夫、费多谢耶夫和弗兰采夫的“规律”对象说等进行了分析评论,认为这些观点虽然各自触及一定的社会现象,又都无法说明全部社会现象。其中,他对某些苏联学者刻意回避和淡化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的做法提出尖锐的批评,明确表示要克服唯心主义以推进对历史的认识,必须破除门户之见,吸收包括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研究中的“合理的东西”。

  刘大年提出,应该以“时间上连续性的东西”、“全面、集中的体现人创造历史的东西”、“客观实在的东西”三个标准来判定历史研究的对象。他指出,历史的一切变化运动,归根到底只能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社会联系的变化运动,“从有人类起,就有人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就有人的社会联系、社会关系”;抓住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联系,才抓住了“历史运动的本质”;社会关系中的思想关系的“根源仍然在于物质关系”。据此,他提出,历史研究的对象是与一定的生产力相联系的、以生产关系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社会联系及其运动变迁,而私有制时代历史研究的特殊对象则是“社会阶级、阶级斗争,它们相互关系的消长变迁和以此为枢纽的全部社会关系的客观体系及其运动”。

  刘大年不同意以生产力为中心来界定历史研究的对象。他认为,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联系,首先是与一定的生产力相联系的。然而,生产力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的问题;而人们在谋取生活资料的活动中生成的联系,则要复杂得多,人的主观能动性活动地盘要广泛得多。他认为,“死板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和“单纯从社会生产力水平、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来评价殖民地半殖民地历史事件、人物的观点”,都不能说明历史现象,因为它们“不是建立在历史演变的核心——阶级对抗和整个社会关系体系的具体研究、具体分析上的”。刘大年不同意将马克思主义史学局限在单纯的经济史或社会史领域,主张深入研究充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各领域。他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评论近代经学,即体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文化史研究的旨趣。

  历史的动力在社会关系、物质社会条件之中

  关于历史的动力问题,历史上有过无数争论和辩难。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问世以前,诞生过理性史观、法国唯物论的意见支配历史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论、精神史观、心理史观、社会心理史观、英雄创造时势论、生物史观、地理环境决定论等答案,它们大多数是历史唯心主义,个别的是机械唯物论,都无法对历史动力作出客观解释。历史唯物主义问世后,讨论并没有停止,或者由于强调的方面不同,或者出于对文献理解的差异,意见并不完全一致。

  刘大年给出的答案是:“生产力是最终起作用的,阶级斗争是直接起作用的。它们的关系不是一个排斥一个,一个代替一个。它们紧密联结,又各立门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发展,决定整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这个答案不是从人类社会或者自然界发展的某个方面或侧面出发,而是从根本上抓住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共同发展的根本动力;体现的不是生产力与阶级斗争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而是二者相互联动、各司其职,以及社会形态由量变到质变发展的辩证关系。

  刘大年不同意从人性中去寻找历史的前进动力。他不同意异化问题讨论中有论者提出的“以人为中心”建立一个新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观点,着重强调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从人的本性、本质去观察、认识历史,而是抛开它们,转而从人类存在不可须臾离开的人的生产、社会联系来观察历史,发现它的前进动力的”。他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创造,必须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转移”,所以“不应当从个人性格、品质等方面”解释复杂的历史现象,“而只能从社会物质生活、特定的时代背景去寻求合理解释”。

  刘大年强调,“历史前进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阶级社会是表现为这种矛盾的阶级斗争”。在刘大年看来,考察私有制时代历史前进的动力问题,是与阶级分析方法紧密相连的,而阶级分析方法又是与生产力观点紧密联结的,是突出“历史的运动‘其原因在人之外’”,即“历史的动力不在‘人类本质’,人的天性上面,是在人们的社会关系、物质社会条件之中”。他在1961年发表的《论康熙》中明确提出:“历史不是由帝王将相决定的,历史是由人民群众、物质资料生产者决定的。但是帝王将相的活动可以在一定范围里对物质资料生产、生产力水平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因此,只有根据他们的行动在这方面产生的实际结果判定这个人物应当肯定还是应当否定”;“清朝政权的性质决不是由满族人做皇帝规定的,而是由地主阶级掌握政权规定的”。刘大年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出发,将生产力与阶级斗争结合起来考察私有制社会的历史,较好地解决了对康熙历史地位的评价问题,也较好地解释了清季革命运动等史事。这就是《论康熙》迄今仍为治清史者所重视的最重要原因。

  20世纪90年代末,面对当时史学领域出现的淡化、回避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方法的现象,刘大年撰写《方法论问题》一文,再次强调“阶级分析方法,是历史分析的基本方法”,“拒绝基本的阶级分析,那完全可以从人们早已达到的合乎历史实际的现实认识,会一百八十度向后转,把颠倒过来了的历史再又颠倒过去,以至比没有加工没有雕琢的唯心史观,显得更加荒唐”。

  历史的运动状况取决于人民的力量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刘大年旗帜鲜明地指出,“历史的前进归根到底决定于人民群众,是由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与阶级斗争所推动的”。

  刘大年在《论中国近代史上的人民群众》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史学应该如何说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进行了阐释。他指出,“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历史前进的方向是由人民群众决定的”,中国近代史上的鸦片战争、太平天国、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一系列政治运动,都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真理性认识的生动注脚。“没有生产者阶级,社会就无法存在。中国近代史上人民群众里的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就是这时的生产者阶级。工人、农民既是劳动生产者,又是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势力的基本群众。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

  他在《照唯物论思考》一文中指出:“历史矛盾运动的状况,最后取决于人民力量的状况。认识历史,就象认识河流,随时要探测出它底层激流的状况一样,要了解人民力量的状况。”他以西安事变为例,指出蒋介石之所以暂时放下“攘外必先安内”政策转而抗日,中国共产党的积极斗争发挥了巨大作用,“归根到底来自以共产党为中心的人民力量的发展,来自中国面临被日本灭亡的严重民族危机下,民族运动的蓬勃兴起”。这与所谓“蒋所受中国传统文化薰陶、民族主义思想、个性和权力欲望等”没有必然的联系,无法“用个人意志、感情、性格等作出解说”。

  在强调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同时,刘大年也提醒史学研究者,要全面地、辩证地而不是片面地、机械地认识和运用人民史观。他指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不只是有阶级斗争的一个方面,而是还有生产斗争的一个方面”;“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丝毫也不是说反动统治者不严重影响历史的进程”;“人民、劳动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但是由于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各个阶级的历史地位有别,他们在斗争中所起的作用是极不相同的”;照唯物论思考,“不等于否认人的思想意志、文化传统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影响历史事变”,问题的关键在于,要透过表象看本质,要善于辨析历史发展的大局和主流。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学界关于历史创造者的问题又出现争论,有人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说法不能成立”。对此,刘大年在重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的同时,提出要区分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与历史科学的对象,主张深入到具体的历史进程以创新史学理论。他指出,“以前大家讲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把它看作一个科学定论的”,“至于为什么,却很少认真思考”,关键问题“在于他们究竟怎样创造了自己的历史”,“把问题改换为人民群众如何或怎样创造了历史,讨论就会掘进一层,增加深度和广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与郭沫若等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一样,刘大年做学问并非只从纸上求真理,而是积极投身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革命实践,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发现和检验真理。1938年8月,刘大年进入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习,毕业后长期在冀南行署从事抗日民族解放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历史研究室副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刘大年担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参与了新中国历史学发展规划的许多重要活动。刘大年还是新中国历史学对外学术交流的重要见证者、参与者和领导者。改革开放前,他随团出访苏联、民主德国和日本,两次率团出访巴基斯坦;改革开放后,他率先赴日本讲学,参加民主德国莱比锡卡尔·马克思大学东亚学研究所成立30周年座谈会,率中国学者代表团出席第16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赴苏联出席孙中山诞辰120周年学术讨论会等。刘大年史学思想中的真知灼见,与他丰富的实践活动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是密切相关的。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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