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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宋时期的蜀道管理制度及其特征
作者:马强 来源:《中华文化论坛》2023年第6期 时间:2024-03-29

  唐宋时期是蜀道交通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随着唐宋王朝与西南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的加强,蜀道交通进入昌盛阶段,使臣往还络绎不绝,茶马贸易南来北往,诗人墨客入蜀出秦,军旅通行车辚马啸,举子出川科考奔竞等皆取道秦蜀古道。与此同时,国家对蜀道交通管理制度也进一步完善,蜀道交通制度出现系列新气象。唐宋王朝的蜀道管理作为唐宋国家制度文明的产物,有其周密性、进步性兼顾人性化等特征。一方面体现了蜀道在唐宋国家交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因唐宋王朝政治中心的巨大变迁呈现出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不同交通制度文明特征,在中国交通制度史及文化史上留下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页。蜀道的研究过去主要集中在线路变迁、栈道形制、交通史地位、蜀道诗文整理与书法诸方面,研究成果甚丰,但对历代蜀道管理制度的研究却十分薄弱,这对蜀道研究而言无疑是一大缺憾,这里仅仅就唐宋时期蜀道的交通及其管理制度加以初步探讨与评价。

  历史上有文献记载的交通道路管理制度出现于西周时期,但实际上的交通规划与管理应该在此前就已经存在。殷商晚期国都殷墟发现有碎陶片与砾石铺成的路面,说明商代已有一定的道路规划。到了西周,国家的交通道路发展已有一定规模,《礼记·王制》载周代“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环途七轨,野途五轨”,可见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以国都镐京为中心纵横辐射全国的交通道路,而京畿地区的道路设计、建设得宽阔而平坦,《诗经·小雅·大东》对此有形象的反映:“周道如砥,其直如矢。”道路平坦宽阔,笔直如箭,反映了西周国之郊野车行道路已经有了宽、平、直的规划要求。就蜀道而言,考古发现证明,秦岭段蜀道通行最早应为故道也即陈仓嘉陵道,王国维认为西周青铜器《散氏盘》中所言“周道”即指故道,是秦岭通往蜀汉的最早孔道。但早期的故道系先民沿着嘉陵江河谷探寻自然踩踏而成,此时尚谈不上王朝国家的管理,西周后期几次较大规模地出兵“伐有褒”当取道故道。但故道毕竟“多阪,回远”,迂回偏远,交通效率较低。于是褒斜道在后来的秦岭南北交通中就扮演了非同寻常的重要角色。褒斜道虽然也有悠久的传说历史,但真正开辟成为军旅通道则是在战国中期。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诏准张仪、司马错伐蜀,作为大军入蜀的前提,开通了褒斜道。司马迁《史记》两度提及褒斜栈道,《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栈道千里,通于蜀汉,使天下皆畏秦。”《史记·货殖列传》:“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子午道、米仓道大约开通于秦汉之际,楚汉鸿门宴后,被项羽分封汉王、领汉中巴蜀之地的刘邦集团即取道子午谷来到汉中,而刘邦驻扎汉中期间发生的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即发生在今大巴山南江县桃园大峡谷米仓道上。傥骆道出现于历史记载是在汉末三国时期,频繁使用则在唐代中后期,其开辟时间当晚于褒斜、子午二道。至于秦岭南通巴蜀的金牛道,据最新研究,当与褒斜道同时开辟于秦惠文王时期,而入蜀路线则在陈仓嘉陵道今陕西略阳西折至青川白龙江、葭萌(昭化)一线。唐宋时期,随着梁州三泉(今陕西宁强)至利州(今四川广元)朝天峡嘉陵江水上运输的开通,金牛道遂改至由西县(陕西汉中勉县)、三泉至葭萌、剑阁一线。阴平道用于大规模军事战争是在三国末期魏将邓艾绕道甘南摩天岭奇袭蜀汉一役,魏晋南北朝时期也偶有使用,却毕竟过于荒僻,只是偶尔作为军事奇袭使用。应该说,唐宋之前,蜀道尽管在秦蜀交通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对中央王朝而言,其对蜀道的管理大多是应急性、临时性的管控,真正对蜀道的管理并形成制度是在唐宋时期。

  一、蜀道的改线与大规模整修由王朝中央直接管理

  蜀道作为具有重要政治军事意义的通道在古代王朝国家时期具有战略意义,早在秦汉时期即纳入王朝中央交通管理之中。以褒斜道为例,战国中期秦国发起的兼并巴蜀战争,即以开通秦岭、巴山栈道为前奏。秦祚短暂,《史记》《汉书》等传统史籍未留下有关蜀道管理的记载。到了汉代,有关褒斜道的记载逐渐增多,包括子午道也出现于典籍记载。《史记·货殖列传》说“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这里的“栈道”无疑就是褒斜道,因为褒斜道“绾毂”秦岭其他诸道,犹如车之辐轴处于扼制诸道的中心地位。褒斜道作为国家驿道在秦汉三国时期多次应用于使臣往来与军旅征战,是当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一条驿道。《后汉书》载,东汉明帝永平四年(61) “诏益州刺史,罢子午道,通褒斜道”。《汉书·王莽传》也记载了西汉末年王莽时诏通子午道事:“(元始五年)其秋,莽以皇后有子孙瑞,通子午道。子午道从杜陵直绝南山,径汉中。”这说明自汉代起,蜀道的改线、废置开始纳入中央王朝的管理。但东汉以后国家长期处于分裂战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蜀道地处南北政治分野与军事对峙的分界线上,成为分裂割据政权侵夺的军事战略地带,蜀道除北魏时一度恢复通行外因南北分裂而长期处于塞绝状态,谈不上制度管理。到了隋唐时期,中央王朝开始将蜀道某些线路定为国驿主道并形成整修、维护、保障通行制度,这一制度至宋代则发展至较为完备阶段。

  唐定鼎长安后,王朝国家的政治中心在秦岭以北的关中平原,益州成都平原则是唐朝富庶的“府库”,秦、巴之间的梁州(今陕西汉中)是蜀道交通咽喉与“辐凑”之地,又是屏护京师的军事重镇,因此蜀道交通通畅与否,事关国家命脉。随着唐王朝与西南地区关系的加强,疆土辽阔,四夷来朝,国家道路交通建设进入繁荣昌盛阶段。唐开元年间,全国“凡三十里一驿。天下凡一千六百二十有九所,二百六十所水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陆驿,八十六所水陆相兼。若地势险阻,及须依水草,不必三十里。每驿皆置驿长一人”。而蜀道交通管理也纳入王朝中央管理权限。褒斜道在唐代又称斜谷道、斜谷路,是唐代蜀道北段的重要驿道,唐中央曾多次诏令整修褒斜道,见于《旧唐书》记载的就有三次。唐朝立国关中,形成了以国都长安为辐射中心的交通网络,“万国之会,四夷之来,天下之道涂,毕出于邦畿之内”。有唐一代,朝廷多次诏令整修褒斜道,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就曾下诏:“开斜谷道水路,运米以至京师。”元和元年(806)唐宪宗登基伊始,即下诏:“复置斜谷路馆驿。戊子,制剑南西川疆界素定,藩镇守备各有区分。”时隔三十余年,到唐文宗开成四年(839),兴元尹兼山南西道节度使归融再次整修斜谷道,这次整修规模很大,据刘禹锡记述:“踞右扶风触剑阁千一百里,自散关抵褒城,次舍十有五,牙门将贾黯董之;自褒而南逾利州,至于剑门,次舍十有七。”此次工役北起秦岭以北的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西至秦蜀交界的利州(今四川广元),仅仅在散关至褒斜道南端的褒城之间就修建十五个馆驿。如此大的跨政区蜀道整修工程,若非王朝国家强大的组织力与巨大的财力支出,仅仅靠地方官府是全然无力施行与完成的。

  北宋结束五代割据战乱局面,中央王朝的疆域虽然未能恢复汉唐之旧,但也大致完成了南北统一。宋代蜀道交通沿线的驿馆与递铺各自分立,馆与驿则合为一体。因北宋时定都汴梁(开封),国都东迁,关陕之地不再作为中央王朝的政治中心,宋代蜀道所依托的地缘政治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一定程度上说,与唐代相比,宋代蜀道交通不复唐代那样的显赫繁盛局面,蜀道交通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然而,两宋时期的蜀道交通承担了新的时代使命,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主要表现有四,一是结束五代混乱局面的北宋定都汴梁,经洛阳、京兆(长安)西向入川的蜀道主驿大道重新回归故道(陈仓嘉陵道)一线,二是北宋入蜀的蜀道交通路线有所扩大,陇蜀道扩建后交通功能增强,成为蜀道的一大支线;三是蜀道东南一线与嘉陵江水上交通作用增强,特别是宋金绍兴和议之后,南北对峙,秦岭成为宋金军事分界线,蜀道北段长期处于塞绝状态,而嘉陵江的军事交通作用上升,水陆兼通;四是蜀道交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馆驿亭舍的维护、行道表树的种植等制度更加细化。

  北宋入川驿线是自散关经凤州、兴州南下,西折三泉、利州益昌接金牛、剑阁道入蜀,故道与金牛道被辟为入川正驿。北宋后期,故道的交通建设已经十分成熟,沿途的交通设施也日趋完善,熙宁十年成都府路转运司向朝廷奏报中说:“自凤州入两当至金牛驿,十程,计四百九里,阁道平坦,驿舍、马铺完备,道店稠密,行旅易得饮食,不为难艰。”熙宁十年利州路提刑范百禄曾试图恢复自汉中北上的褒斜道为主驿,“擘画改移兴元府路大驿路”,但不久即被谏官黄裳奏罢。北宋国家典籍、档案的记载如此,自汴京往四川仕宦的官员入蜀经由散关、兴州、利州一线也有不少实例。如石介、赵抃、张方平入蜀,包括苏轼兄弟第一次出川也皆走兴州、散关故道一线。宝元元年(1038)石介授嘉州(今四川乐山)刺史,即取道散关、兴州一线入蜀赴任,其诗分别有《初过大散关马上作》《过飞仙岭》《剑门读贾公疏诗石》,明显走的是散关、兴州一线。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七月户部侍郎张方平诏授知益州,自汴京至关中后,也自陈仓大散关经两当西南行,作有《赴益部途中》入蜀诗二十六首,其中分别有《行次岐山》《青泥岭》《张真人洞》《鱼关诗》《兴州长举县西二十里阁道立表曰飞石阁……》《筹笔驿》《雨中登筹笔驿后怀古亭》《剑门关》等诗,清晰地勾勒了张方平入蜀的行进路线,也反映了散关、嘉陵道作为北宋由陕入川的官驿大道的现实。宋神宗时的赵抃一生四度入蜀执政,除了前二次是经三峡水路入蜀外,第三、四次入蜀也是取道散关、凤州、剑阁一线,其《次韵六弟抗黄花驿楼作》《乙巳岁渡关》《和六弟过飞仙岭》《过青泥岭》诸诗,也是行走故道至剑阁道的明证。

  《宋会要辑稿·方域·道路》多次记载朝廷整修蜀道交通的敕令,不仅清楚地反映了赵宋王朝对蜀道的历次维修,更重要的是从中可以了解宋王朝对蜀道若干管理制度的细化规定,包括将蜀道修建维护纳入国家行为。改道修栈,地方须提前报备,以朝廷名义对修护蜀道予以诏准与奖励。北宋王朝十分重视通往西南蜀地的交通道路建设与维修,因“秦蜀行旅,戎夷入贡,悉由于此”,事关军国大事,因此蜀道的管理权限直接由中央掌控。北宋朝廷为此屡屡颁布有关督促秦蜀之间道路交通整修的诏令。大中祥符三年(1010),“正月九日,诏利州路转运司,自今命官、使臣欲修易栈阁者,具述经久利害待报,无得擅行。先是,川陕多建议修路以邀恩奖,或经水潦,即坠石隔碍旧路,又随而废。至是,利州以新改阁道,其原规画使臣、军校乞加酬奖,帝知其弊,故条约之”。宋真宗躬身过问利州修易栈阁事,说明对蜀道维修与管理的重视,并且洞察其维修过程中的弊端。不久,宋真宗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再次颁布诏令:“诏剑州、利州修栈阁道。”这次重点复修的是剑州(今四川广元剑阁县)至利州(今广元主城)一带的山间栈道。唐宋利、剑之间山路崎岖,多危岩绝壁,只能以搭建栈桥通行。栈道修建不易,毁坏则快,常常因暴雨洪灾而冲毁,但因蜀道系国之交通命脉而不可断绝,因此屡毁屡修,宋真宗天禧元年四月,“诏川陕转运完葺桥阁,无致因循”;天禧三年八月,再“遣使西京至陕府修葺道路,以霖雨坏道故也”。北宋蜀道上的一些重要关隘设置有巡检机构,剑门关与葭萌关是金牛剑阁道上两处险关,因分别扼控西去绵州与南去阆州的交通要冲,因此管控盘查特别严格。天圣六年仁宗皇帝采纳地方官员建言,对剑门关实行验证公凭规定:“西川往来商旅,有公凭者则由剑关经过,无者并由阆州往来。盖自利州入阆州由葭萌寨,并有私路入川。乞令葭萌寨依剑州置关,委本寨使臣验认公凭,放任往来。”次年,朝廷又诏令剑门驻泊司,规定入蜀官员要凭“公凭”验证方能入关:“自今后文武官使臣、幕职州县官等将带人口器械出入川峡并仰取索元给枢密院公凭照验。”这些对官员进入剑阁剑门关的规定,都反映了北宋朝廷对蜀道通行“关防”的严格化管理。

  二、蜀道馆驿及道路维护的军事化管理

  古代蜀道交通最大的用途在军事与政令传递方面,其次才是一般商旅。对蜀道而言,保障战时的畅通无阻是中央王朝的头等大事,因此唐代蜀道馆驿管理制度也符合中国古代交通管理的基本特征。大致从唐代开始,驿与馆的功能就有区分,驿为过往官员特别是紧急事务提供马匹传送的义务,而馆则主要为过往官员提供食宿。唐代前期,结合北朝以来府兵制度的特点,正式确立了驿站的军事化管理体制,馆驿由兵部管辖,由军人担任驿将或驿长、驿丞。此后驿长、驿丞有时也由县令或县丞兼任。唐代中期后,府兵制度崩溃,募兵制逐渐取代了府兵制,唐王朝的驿道管理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刘晏主持唐朝财政经济改革时对驿传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即中央委托诸道巡院负责对驿道监控,驿站由政府出资雇佣兵士进行日常管理,粮食、马匹由巡院配给。唐代驿站过渡到新的军事交通体系,也提高了管理效率。《新唐书·刘晏传》载:“诸道巡院,皆募驶足,置、驿相望,四方货殖低昂及它利害,虽甚远,不数日即知,是能权万货重轻,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自言如见钱流地上。”蜀道沿线馆驿的军事化管理体制保障了其接待传递能力。唐代馆驿实行的军事化管理,形成了兵部负责宏观控制、军民结合共同管理驿站的制度。这一制度直到晚唐时期仍然有效实施、进行,从晚唐孙樵《兴元新路记》看,蜀道不仅仍然由军兵掌管,而且一些沿线驿馆附近还驻扎有军民合一性质的“驿户”:“自郿南平行二十五里至林溪驿,驿扼谷口,夹道居民皆籍东、西军。”唐文宗时新开辟的文川道沿线有士卒防守,说明直到晚唐时期蜀道仍然保持军事化管理,而且以屯田养兵,生产自给,以军事化管理保证国家驿传的安全与畅通。

  宋王朝对蜀道同样施行军事化管理,而且较之唐代更加周详,呈现出法规的严谨化与管理的人性化特点。《宋会要辑稿·方域·道路》多次记载朝廷整修蜀道的敕令,不仅清楚地反映了赵宋王朝对蜀道的历次维修,更重要的是也可从中窥探宋王朝对蜀道的若干管理制度。南宋非常重视川陕一线交通的通达,采取增加士兵保护及增置递铺的方法增强蜀道的通行能力,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宋初“诸路邮传每二十五里置一递,役卒十有二人。军兴以来,凡通蜀道者皆增斥堠、递,九里一置”。南宋前期蜀道处于抗击金人西部主战场前线,蜀道纳入战时管理体制更属正常。鉴于严峻的国防战争形势,南宋王朝对地近西部抗金前线的蜀道的交通安全更加重视,实行武臣巡视、兵民共护制度。宋孝宗熙宁三年,四川茶马司上奏说:“兴州顺政、长举两县旧置武臣一员充巡辖,人兵三百,专一巡视修葺。今迄令诸臣共措置,务令经久,乃招填人兵,依时修治栈道。”朝廷很快批准这个奏请,说明宋孝宗时蜀道维护已经加强了军事化管理。在对蜀道递铺兵卒赐钱抚恤的同时,对负责蜀道纲运的官员监管却是十分严格,宋孝宗淳熙十二年特地就兴元府驻扎提点纲马程秦诩出巡蜀道“贪恣,为州县害”一事下达处罚诏书,连降其官阶二级以示惩罚,朝臣周必大也进言地方监司要严加约束纲马官员。

  北宋的入川主驿道为自凤州(治今陕西宝鸡凤县双石铺)经两当、河池(今甘肃徽县)、兴州(今陕西略阳)、三泉(今陕西宁强)、利州(四川广元)、剑州(今四川广元市剑阁县)、绵州(今四川绵阳)至成都,其中凤州至剑门关一线是蜀道维护工程花费人力物力最多、施工最艰难的重点路段,熙宁三年兴元府知褒城县的黄裳上奏中说:“窃见入川大路,自凤州至利州剑门关,直入益州,路遥远,桥阁约九万余间。”因故道路程迂回偏远,仅仅兴州经秦州至凤州河池县界,就“甚有桥阁约二万余间,兵士数少,难以修葺”。北宋蜀道自成都至三泉县金牛镇,有东、北两路经关陇至京师,“北通陕西、秦凤、京西诸州,以至京师,东通梁、洋州”。鉴于凤、秦、兴、利、剑交通运输及其栈阁维修成本过大,熙宁十年(1077)利州路提刑范百禄向朝廷提出恢复唐代褒斜道为国驿主驿道,理由是“褒斜新路自金牛驿至褒城县驿,计三程,悉系平川,别无桥阁。自褒城驿至凤州武休驿,其间只鸡翁岭一处,虽系山路,目下修葺宽阔,通过无阻,创置驿铺,费用不少”。而且兴元府(今陕西汉中)地处蜀北茶叶集散中心,由兴元府转运茶叶北上,则运输成本多有节省:“递年科拨兴元府、洋州人户苗税,往兴州旧路沿路送纳,累路程驿差官受纳,监驿支遣,地里遥远,住滞人户。今新路口有曲滩驿一处,差官监程外,褒城等县倚郭程驿,兴元府、洋州人户只就县仓 以修葺。况今收买川茶,正由此路。乞除秦凤、利州路系元相度外,别路选差官再行相度新旧路经久利便,令逐路提刑司相度利害,具合措置事状。”因此,在熙宁末至元丰初,由陕入川的主驿道曾经一度恢复至唐宋褒斜道一线。然而,毕竟由于唐宋褒斜旧线地理环境复杂,山路高危,栈阁易毁,不久以后,即有反对之声,元丰元年已经改任知三泉县的黄裳上疏言:“本县当益、梓、利、夔四路之冲,昨议者请废北路,复褒斜故道,以减程驿,宽汉中输纳之劳。今日较之,为害甚于前日。”神宗皇帝下诏让大臣刘忱、李稷“同比较”。刘忱等将比较结论上奏神宗皇帝:“褒斜新路视兴州旧路,虽名减两程,其铺兵、递马皆增于旧。又卒亡马死相寻,官吏馆券、给请亦倍旧路,虽号十程,比新路才远八里,且多平慢。新路虽减科发洋州税米四千余石,乃移拨兴元府、凤州税米二万余硕。今若行河池旧路,迁复马递铺官舍亭驿,略加修整,即目如故,兼可减河池、两当、二里三驿。”主张仍以凤州、河池旧路为便。皇帝“诏三驿不减,余并从之”,基本采纳了刘忱等人的建议,即仍然坚持故道为入川主驿。

  其次是在蜀道沿线增设递铺。宋代实行募兵制,用厢兵充任递夫,称为铺兵。铺兵定员定编,各项开支由国家统一管理。天禧元年(1017),以“道远且险故”,在绵州、梓州及凤翔府沿线增葺递铺屋舍。同时,对生活艰辛的递铺士卒给予人性化照顾,允许父子皆为递铺卒者,可以同驿食宿,相互关照。同时朝廷还对驻蜀道沿线递铺军人不定期赐以冬寒补助,以示怜恤。至和元年(1054)特诏令陕西转运司:“自永兴军至益州递铺军士,方冬苦寒,挽运兵器不息,其各赐缗钱有差。”这次“赐钱”覆盖整个故道沿线递铺所有“军士”,可见朝廷对蜀道递铺兵卒的抚恤是不惜成本的。对蜀道驿铺士卒体恤的“从宽”与对官员违例“贪恣”查禁的“从严”,表明了宋代蜀道管理制度的灵活性,也体现了北宋朝廷蜀道交通管理制度富于人性化的关怀理念。

  三、唐宋时期的交通法规与蜀道《仪制令》

  在我国古代交通道路立法中,唐代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儒家礼仪与崇官尊老的理念。交通道路上如何礼让与行人回避问题,早在唐太宗时期的贞观年间就已经制定了“右侧通行”的制度规定,最初由大臣马周所提出。《新唐书·马周传》载:“城门入由左,出由右。飞驿以达警急;纳居人地租;宿卫大小番直;截驿马尾;城门、卫舍、守捉士,月散配诸县,各取一,以防其过,皆周建白。”马周制定的交通规则虽然最早缘于守城士兵要在城门或街道关口上检查行人及过往车辆,因其符合儒家伦理与与尊老敬官的文明礼仪,后来逐渐推广成各府州县的交通法规,这也是迄今为止史籍文献所见最早的交通道路的立法规则,其实也就是我们今天通行的“右侧通行”交通规则的渊源。这一交通法规定制在唐人刘餗的《隋唐嘉话》中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述:“中书令马周,始以布衣上书,太宗览之,未及终卷,三命召之。所陈世事,莫不施行。旧诸街晨昏传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上述两条史料说明在唐朝时期的贞观年间,我国即已经施行了“右侧通行”的交通制度。后来这一交通规则被正式写入《大唐开元礼》中的《仪制令》,其中明确规定:凡行巷街城门,“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唐代《仪制令》中的交通规则到了五代两宋时期得到很好继承和推广。据《五代会要》卷二五《道路》条记载:“长兴二年(931)八月敕准仪制令。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县、镇,准照仪制。于道路分明刻碑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晓示行人,委本界所由官司共加巡察,有违犯者,科违敕之罪。”北宋以文治国,交通制度诸多方面继承了唐的交通立法,曾在全国通衢要道刊立《仪制令》石碑。太平兴国八年(983)春,宋太宗诏准大理寺丞孔承恭之請,“令两京诸道各于要害处设木,刻其字,违者论如律,庶可兴礼让而厚风俗”。宋代立于各州府县的《仪制令》初为木刻,但木刻难以长时间放置,后改为石刻,刊立于各府州县城。今天在故道线上嘉陵江东岸的略阳县城南灵岩寺就保存着一块淳熙八年(1181)的“仪制令”石碑,1964年发现于略阳县城东门八渡河滩,后移存于灵岩寺博物馆北展厅。略阳灵岩寺《仪制令》石刻高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石碑清楚地镌刻着“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十二字交通规则,用于规范当时行人与马车通行的礼仪规定,它也体现了尊敬老人、回避高官的理念。此碑比福建省松溪县刊立于开禧元年“仪制令”碑要早24年。这说明“仪制令”中的这一交通规则同样也用于蜀道,也是蜀道上现存唯一、时间最早的宋代交通规则碑刻。略阳在南宋前期为防御金人的前敌指挥部所在的兴州治所顺政县,城池坚固,人口繁伙,又是嘉陵江上游水陆通衢商贸货物集散之地,“仪制令”碑刻出于略阳并非偶然,其意义正如学者石志刚所说:“该碑不仅是古代交通文明的证据,是研究古代交通法规的实物证据,也是研究南宋茶马贸易的实物资料。”同样的“仪制令”碑刻曾先后于甘肃清水县、江苏盱眙县出土发现,但立碑时间均晚于淳熙八年略阳灵岩寺《仪制令》石碑。略阳“仪制令”碑是迄今发现南宋刊刻时间最早、也是目前国内仅存的三个碑刻“仪制令”之一。略阳灵崖寺保存的《仪制令》石刻文物,也是有关宋代蜀道交通法规的重要文物,推测应该是南宋孝宗时期树立在故道重镇兴州城内的交通规则碑刻,这说明“仪制令”这一交通法规已经普及到偏远的故道驿线嘉陵江上游县城。略阳“仪制令”碑历经七百多年的历史风雨保存至今,着实不易,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宋代水陆路交通制度已经日臻完善与齐备,深入城乡。故道城市略阳保存的南宋《仪制令》石碑,不仅是我国古代交通法规史上的珍贵文物,也是南宋蜀道沿线城市施行交通文明法规的重要物证。

  四、唐宋蜀道种植行道树制度

  在交通道路沿线路旁种植行道树木这一制度早在先秦时期已出现,《国语》中就有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的记载,记载的就是周代官道两旁植树的制度,“植树表道”这一词汇由此而来。汉魏晋南北朝也偶有种植行道树的记载,但种植行道树真正形成制度是唐宋时期。隋唐时期行道树的种植逐渐制度化与普遍化。隋代开凿通济渠后,即在运河两岸遍植杨柳,既可以稳固河基,也便于人们遮荫纳凉,不几年便形成蔚为大观的林荫景观,初唐人杜宝《大业杂记》对此有记述:“自山阳淮至于扬子入江三百余里……两岸为大道,种榆柳。自东都至江都二千余里,树荫相交。”唐朝重视在京城及东、西两京通衢大道栽种行道树,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八年春正月下诏“令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这里的“两京路”即指洛阳、长安之间的驿路,数百里驿道沿线路边种植果树,其情景令人向往。而对于行道树木则严加保护,严令禁止砍伐。唐代宗大历八年七月敕令“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斫伐树木” 。杜甫《重经昭陵》诗有“再窥松柏路,还见五云飞”句,可见自长安西去咸阳九嵕山的路上两边种植大量松柏。

  唐代文献中虽然没有发现有如宋代那样于蜀道大规模人工植树的记载,但唐诗对蜀道两旁绿树成荫的景观却多有描写。刘禹锡诗言褒斜道“绿树满褒斜,西南蜀路赊”。即描绘褒斜道上树木茂盛,一片苍翠;于武陵也有诗云:“乱峰连叠嶂,千里绿峨峨。蜀国路如此,游人车亦过。”真是千里蜀道,一片翠绿,虽然所状多为自然景观,但也不排除唐人在栈道沿线人工植树的可能。唐朝长期在秦岭、巴山之间的蜀道进行筑路修栈工程,不可能不消耗沿线大量林木,于是人工植树补充木材来源也属自然之举。进入北宋,蜀道植树表路渐渐形成制度。宋初即鼓励官员推广行道树的种植,《宋史》卷二六六《辛仲甫传》载:乾德六年(968)辛仲甫知彭州,见州内“少种树,暑无所休。仲甫课民栽柳,荫行路,郡人徳之,名为补阙柳”。大中祥符九年六月,太常博士范应言上奏说“诸路多阙系官材木,望令马递铺卒夹官道植榆柳,或随土地所宜种杂木。五七年可致茂盛,供用之外,炎暑之月亦足荫及路人”,皇帝准奏“从之”。这说明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开始,即在全国驿道施行“夹官道植树”制度。驿道植树根据各地地理气候情况不同由地方官员选择,以“官道植榆柳”为主,也可“随土地所宜种杂木”。北宋蜀道植树制度也明确见于典籍记载,宋仁宗庆历三年七月,知兴元府褒城县窦充上疏朝廷,鉴于修栈筑路所消耗木材数量甚巨,吁请朝廷允许递铺兵卒于蜀道两旁种植林木,以弥补砍伐修栈造成的树木稀缺:“窃见入川大路,自凤州至利州剑门关,直入益州,路遥远,桥阁约九万余间,每年系铺分兵士于近山采木修整通行。近年添修所使木植万数浩瀚,深入山林三二十里外,采斫辛苦。欲乞于入川路沿官道两旁,令逐铺兵士每年栽种地土所宜林木,准备向去修葺桥阁。仍委管辖使臣、逐县令佐提举栽种,年终栽到数目,批上历子,理为劳绩,免致缓急阻妨人马纲运。”黄裳的建议得到朝廷的允准,仁宗皇帝“诏令陕西及益州路转运司相度施行”。兴元府褒城县地处唐宋褒斜道南出秦岭的端口,是唐宋秦岭通向大巴山金牛道、米仓道中转的枢纽,因此作为褒城县丞的黄裳对栈道耗木有切身体会,对“近山采木修整通行”的状况也是十分熟悉的,虽然他“令逐铺兵士每年栽种地土所宜林木”的建议主要出于种植树木是供备于修栈所用,但“乞于入川路沿官道两旁”植树的奏议则促进了蜀道驿路街行道树表制度的强化。黄裳是一个热衷于植树的官员,多年以后,已经擢升为福州知州的黄裳曾经再次向朝廷上奏,鉴于“本路八州军,建、汀、南剑州、邵武军驿路,从来未曾种植,并福州尚有方山北铺,亦未栽种,遂致夏秋之间,往来行旅冒热而行,多成疾疫。遂专牒委自逐处知州军,指挥所属知县、令丞劝谕乡保,遍于驿路及通州县官路两畔栽种杉松、冬青、杨柳等木。续据申,遍于官驿道路两畔共栽植到杉松等木共三十三万八千六百株”。从黄裳在福州植树于官道的实践来看,种植行道树木,不仅可以美化行旅环境,而且还有夏日乘凉、预防中暑疾病的效果。明清时代包括剑阁翠云廊段蜀道蔚为壮观的千里林荫景观的形成,与宋代在栈道沿线大规模种植行道树木有重要关系。庆元三年(1197),剑州武连县令何琰率官民修治驿道,在两旁大量种植松树,并且立《种松碑》以昭示路人。何琰在剑州蜀道植松表路,开了明代在剑阁道大量种植松柏的先河,今日剑阁县蜀道翠云廊参天蔽日的古松柏奇观的形成,至少可以追溯至南宋何琰的植树表路善举。

  结语

  制度文明是制度建设的结果,又通过制度建设及其过程来体现出制度文明的特征和价值。唐宋时期的蜀道管理在我国古代交通道路管理制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在交通制度方面所体现出周密性、进步性与人性化等特征及意义值得深入挖掘,在现代经济社会交通建设上也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从蜀道建设与管理纳入中央管辖到交通法规“仪制令”的出现与推行,从对蜀道主干道的军事化管理再到植树表路的制度化与蜀道沿线地方官员自觉化行为,无不体现出唐宋蜀道管理制度所体现的制度文明内涵与特色。交通管理制度属于国家法律制度范围,但法律制度并非冷冰冰的条文,同样需要人文关怀的辅助与滋润,在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因地、因人制宜,体现出法规的灵活性与人性化特点。唐宋蜀道馆驿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的灵活性及其对屯戍蜀道驿卒的怀柔抚恤制度条文的补充,就充分体现了制度文明的人性光辉,这也是唐宋蜀道管理制度及其运行历史遗留的重要制度文明遗产。

  (作者马强,系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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